2017年9月18日 星期一

兩岸三地的食安問題



Ajin 開口)
任何毛病,一旦被扯上是所謂兩岸三地的獨特問題,那病症的根源鐵定來自中華文化啦。
中國除了是食安問題的發展源頭之外,最關鍵的影響還是利益掛帥不管他人死活的唯物價值觀。



台灣強冠事件重判對兩岸三地食品安全啟示
2017 9 16
台灣"黑心食用油"企業遭重判重罰,是否代表台灣初步解決食安問題?對比兩岸三地食安管制,台灣做的夠不夠?
"體系通盤檢討"
台灣的最高法院在14日時祭出重罰,將2014年的"黑心食用油"事件的主角強冠公司給予重罰1.2台幣(約300萬美金)、沒收8100萬台幣(約270萬美金)不法所得,董座葉文祥重判22年、副總經理戴啟川18年。
這起判決出爐後,台灣許多業界人士紛紛表示欣慰,公家機關各部門也感到振奮。然而,在許多人感到"正義來臨"之時,也有專家認為,判決畢竟是一時的結果,整體體系的脈絡改善,相對來說更重要。
台灣大葉大學餐旅管理學系,長年研究食品安全的鄭信男副教授,在接受BBC中文網專訪時表示,就單一事件來說,強冠事件的重判確實有一定的嚇阻作用。然而,強冠畢竟是整個食品製造體系的上游廠商,體系通盤才是有檢討必要。
他解釋,上游廠商固然是原料提供來源,但下游的廠商也必須做好監督食品來源的責任。好比台灣的統一與頂新企業,都是橫跨兩岸三地的食品業界巨人,一但他們使用了上游黑心廠商的原料,製造出的商品讓消費者受害,他們身為下游廠商也應當負起自身責任。
上中下游都有責任
鄭信男說,至今台灣沒有一個針對下游廠商的不負責監督而引發的後果來負責的機制,結果就造成食安危機發生時,反而會有下游廠商去跟上游廠商提告名譽受損或是求償的事。
他舉例,台灣曾經在2013年爆發"毒澱粉事件",當時許多廠商被發現在醬油與粉圓、麵條等含有澱粉的製品中摻入工業用的防腐劑。但是最後加工的食品大廠商都只有輕判,其實他們都須待負起"連帶責任"
鄭信男補充,台灣的消費者都是看重下游製造廠商的名氣而去買產品,但是一但消費者健康受到威脅甚至生命受損,知名的下游廠商卻跟上游廠商先求償,明顯還是想切割責任,這樣其實並不公平。
再者,台灣在食品的稽查與法規落實等,鄭信男也認為還需要更多自主意識與管理。當時發生強冠的食用油事件時,當下不論公家機關的稽核數量、能力、質量都不足,才間接造成許多官員下台負責。許多偏鄉的衛生機關人力不足,以致稽核出現缺失,是不爭的事實。
鄭信男說,台灣的都會區當然人力是可以充分調配,但是強冠事件發生所在地屏東縣鄉下,不只人力不足,人員還要面對政治人物、民代關說,種種政治角力讓許多第一線的人員心灰意冷,最後選擇請調。這樣對公權力不友善的環境,當然需要檢討。
此外,衛生單位搭配警察與環保單位聯繫也是相當重要。鄭信男表示,食安問題不能單靠圈內人,也要有許多圈外人在政府的推廣下理解,才能愛護這個產業。很多縣市目前也成立食安辦公室,就是希望整合行動,讓食安問題有固定管道處理。
中港出現改善?
而跟同屬華人圈的中國相比,強冠的董事長判決,這次22年的刑期似乎還"不算太重"2008年發生在中國的三聚氫氨毒奶粉事件,當時三鹿集團的張玉軍與耿金平等被中國當局執行死刑。其他的相關人士也全都獲判無期到15年不等的刑期。
鄭信男表示,中國再經過這一次的教訓後,這幾年下來是有在食安問題上出現較積極的一面。然而,這不代表問題已經全面改善,在法治方面還是有待確切落實,華人世界對於法令,仍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居多。
而在香港部分,鄭信男則說,香港是受制於英國的規制,因此很多衛生條例與觀念都是承襲自英國與歐盟的標凖,相對來說香港的法治落實面還蠻不錯。但是最近這幾年香港也慢慢出現食安問題,顯示官僚體制出現若干鬆動。
鄭信男認為,食安問題不是國內問題,也是國際的信用危機。台灣的食品加工也出口外銷其他國。只要一個事件發生,就有可能將台灣的食品信任打到最谷底,政府在藉由這次的案例下,也應該思考,修法的目的不是在於重罰,而是希望讓做食品的業者,都能有自覺,才能保護消費者,而非存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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